关于上海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7年01月24日 )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上海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关于上海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6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积极应对严峻复杂外部环境变化挑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提质增效,改革开放和创新转型积极效应持续显现,补短板守底线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社会民生保障持续加强,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见表一)。
表一 2016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注: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率的完成情况为初步预计,根据国家规定正式数据将由国家统计局和环保部核定后统一公布。
(一)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发展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
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全市生产总值达到2.7万亿元,比上年增长6.8%,处于年度预期目标区间。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全年新增就业岗位59.9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1%。物价水平总体平稳,居民消费价格上涨3.2%。投资保持平稳增长,预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6756亿元,增长6.3%;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见表二),全年完成投资1280亿元,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消费结构加快升级,预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948亿元,增长8.1%,其中网上商店零售额增长15%左右;迪士尼乐园开园运营,旅游、文化、健康、绿色等新消费热点不断涌现。
表二 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
发展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6406.1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其中第三产业收入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超过80%。居民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4305元,增长8.9%,其中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分别增长8.9%和10%。企业效益逐步改善,预计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8%左右。
(二)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经济结构加快优化升级
产业结构加快调整升级。制定实施本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切实推动“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落实见效。服务业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预计第三产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10%左右,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70.5%(见图1),金融业、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现代服务业保持较快增长。制定出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工业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实施意见和“中国制造2025”上海行动纲要,设立集成电路产业基金,开工建设华力二期、中芯国际12英寸生产线、和辉光电二期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组织实施智能网联汽车、工业互联网等一批产业创新工程,大飞机、高端医疗影像设备、高端芯片、新型显示等高端制造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25%。制定“四新”经济发展指导意见,以“互联网+”为主要特征的新经济快速发展,全年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20%以上,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5%左右。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和低效益的落后产能,全年实施产业结构调整项目1176项,持续推动桃浦、南大、高桥、吴淞等重点区域转型发展。
图1 服务业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四个中心”功能持续提升。加强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与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联动,拓展投贷联动试点等融资方式创新,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上海保险交易所、上海票据交易所、中国信托登记公司开业运营,全年实现金融市场直接融资额9.7万亿元。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正式实施,上海航运保险指数编制发布,中远海运集团等航运机构落户,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连续七年位居全球第一,机场旅客吞吐量突破1亿人次。国际贸易中心能级持续提升,率先启动海关和检验检疫通关一体化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正式运行,金属、化工、棉花等6家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上线运行,预计全年商品销售总额超过10万亿元,增长7.9%(见图2)。智慧城市加快建设,光纤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基本实现全市域覆盖,成立数据交易中心,建成一批便民惠民信息化平台。
图2 “四个中心”功能全面提升
帮助企业降本减负取得实效。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积极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下调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率合计2.5个百分点,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降低工商业用电价格和非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降低进出口环节收费。优化完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和奖励机制,设立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首期募集资金50亿元。
(三)以自贸试验区建设为突破口深化改革开放,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
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三年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明确的试点任务基本完成,在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投资贸易制度体系、深化金融开放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见表三),累计100多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总体实现了预期目标。
表三 上海自贸试验区三年建设取得重要成果
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进展。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要抓手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全年取消和调整审批事项384项、评估评审142项,制定发布区、乡镇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推行政府目标管理,推进部门审批事项接入市级网上政务大厅,基本完成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在浦东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116项行政许可事项改革全部启动实施,其中37项改革举措扩展至全市实施。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现国有金融企业的国资统一监管,中证上海国企ETF基金发行上市,宝武集团在沪成立,出台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制操作指引和员工持股方案。实施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发布2016版公共信用信息数据清单、行为清单和应用清单目录。制定出台本市推进价格机制改革实施意见,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开放型经济能级持续提升。全年实到外资达到18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0.3%,其中第三产业实到外资占全市比重达88.2%。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45家(见图3),其中亚太区总部15家,新增外资研发中心15家,总部功能从采购销售加快向投资决策、资金结算、科技研发等拓展升级。外贸结构继续改善,一般贸易占全市进出口总额比重超过50%,集成电路、汽车零部件等附加值较高的产品出口较快增长。“走出去”态势持续向好,预计全年实际对外直接投资额增长40%左右。与“一带一路”沿线9个国家经贸部门和重要节点城市新签经贸合作伙伴关系备忘录,在沿线国家新签工程承包合同额增长1倍以上,占全市比重超过75%。积极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和长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在长三角地区深化信用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监管、科技资源共享等领域专题合作,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圆满完成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加大力度帮助对口支援地区脱贫攻坚,全年安排专项资金34.2亿元,实施各类项目763个。
图3 外资功能性机构加快集聚
(四)全面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培育
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快推进。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方案、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先后获国家批准实施。国家科学中心理事会组建成立,大科学设施、大研发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在张江加速集聚,超强超短激光实验装置、软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用户装置、活细胞结构与功能成像平台、上海光源二期等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工建设。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改革措施落地实施,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积极成效(见表四)。
表四 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创新创业环境不断优化。制定出台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杨浦区成为国家首批区域性“双创”示范基地,临港、紫竹、漕河泾、嘉定等一批各具特色的科技创新集聚区加快建设。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市各类众创空间超过500家,其中47家入选国家级孵化器,35家入选国家众创空间。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比例达到3.8%左右;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5件左右,比上年增长21%(见图4)。
图4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稳步增加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市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不断加强。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来沪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政策与本市职工全面接轨。完善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政策,继续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准。“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深化完善,制定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廉租住房受益家庭累计达到11.5万户;全年新增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5.2万套,改造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59万平方米,实施旧住房综合改造527万平方米。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制定实施“沪九条”等调控政策。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面开展创业型城区建设,全年帮扶引领11795人成功创业,帮助8802名长期失业青年实现就业创业。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完善。制定出台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现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街镇全覆盖。制定“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出台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全市新增养老机构床位7069张,累计达到13.3万张(见图5)。出台加强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意见,新增老年宜居社区建设试点39个。医养结合深入推进,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增加至239家,高龄老人医疗护理计划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市所有区。
图5 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高
社会事业改革有序推进。稳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综合评价录取改革扩大到本市所有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启动建设高水平地方高校试点。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化、集团化办学,办学联合体覆盖学校721所,新增中高职、中本贯通专业点31个。制定实施综合医改试点方案和实施意见,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见表五)。圆满完成第九届全球健康促进大会承办任务。制定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推广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会化、专业化管理模式,国际舞蹈中心建成运营,刘海粟美术馆新馆正式对外开放。创新第二届市民运动会办赛机制,成功举办国际滑联上海超级杯等重要赛事,全年新建市民健身步道65条、新建和改建市民球场56片。大力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双拥共建等工作,产业、科技等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取得积极进展。
表五 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进一步深化
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推进。基本完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成15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规划编制;完成崇明撤县设区工作,编制出台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临港地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开工建设31.6公里地下综合管廊,建成17条区区对接道路,黄浦江上游金泽水源地投入使用。推进整建制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新增家庭农场435户。基本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稳妥推进镇级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出台实施促进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若干意见,继续实施一批农村综合帮扶“造血”项目。
(六)着力加强补短板、守底线,城市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全力推进“五违四必”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全面完成前两批28个市级地块和258个区级地块整治任务,共拆除违法建筑2297万平方米,区域环境显著改善。深入落实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全年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为75.4%,比上年提高4.7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下降15.1%。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全市主要河流断面水环境目标达标率比上年提高26.6个百分点;开展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完成155公里河道整治、3048公里中小河道疏浚。制定土壤污染防治计划,推进南大、桃浦等重点地区土壤污染修复工作。加强节能减排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预计全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以上;扎实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全年完成7.3平方公里。
城市综合管理持续加强。在全市范围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见表六),道路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切实保障城市运行安全,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实现外环线以内“零燃放”;完成1250家生产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修订完成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建成全市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全面施行新版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标准,基本完成街镇网格化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建设,网格化管理工作站覆盖所有居村。
表六 全面实施交通违法大整治行动
社会治理创新取得新进展。建立职能部门事务下沉街镇和居村准入制度,完成66个基本管理单元资源配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量下沉街镇全部到位。深入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老旧电梯安全评估、违法建筑和群租整治等问题,全年完成老旧住宅小区供电设施改造101.7万户。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府购买服务公共管理平台,推动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本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和44项市级专项规划编制任务全面完成。为推进“十三五”规划落地实施,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和目标任务分工方案,对《纲要》中的25项主要指标和269项重点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明确实施责任主体,加强年度监测评估,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形成全市共同推进规划落实的合力。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十三五”规划实施总体进展顺利,《纲要》明确的主要指标均完成年度预期目标,“十三五”各项重点任务按节点目标有序推进,实现了“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
同时,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一是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本市仍处于经济转型升级关键期,受国内外市场需求不振、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以及综合成本上升等多重因素影响,工业总体呈现下行筑底态势,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仍面临不少瓶颈制约,先进制造业发展需加大推进力度,新兴产业仍需加快培育,现有产业政策等尚不能适应“四新”经济和产业融合发展的需要。二是改革创新仍需向纵深推进。改革攻坚期各项政策措施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合有待加强,政府行政效能还需进一步提高。城市创新活力和动力尚未充分释放,科技创新的机制体制改革和政策措施有待深化,创新要素集聚能力和原始创新能力仍需加快提升。三是民生改善任务依然较重。就业结构性矛盾仍较突出,养老服务能力需持续提升,教育卫生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房地产市场调控任务依然较重。城乡发展差距依然存在,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有待加快转变。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任务依然繁重,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需继续提升,食品、消防、生产等领域安全隐患仍需加强防范。四是人口资源环境的压力和挑战犹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尚需加快提升,大气、水等环境质量亟待改善,环境综合治理需持续用力,特大型城市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仍需强化。
二、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2017年将召开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同时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从国际看,世界经济仍处于缓慢复苏进程中,复杂性不稳定性不确定性进一步凸显。从国内看,我国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经济发展呈现诸多积极变化,但仍存在产能过剩和需求结构升级矛盾突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从本市看,经济社会发展既有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不少困难挑战,经济下行压力依然存在,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任务仍然艰巨。为此,全市上下要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发展信心,继续在优化结构、增强动力、化解矛盾、补齐短板上取得新进展,全面完成本届政府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做好2017年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切实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努力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继续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做好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在稳中求进、进中提质,在稳的前提下力求关键领域有进取、有突破,在进的基础上提质增效。“稳”就是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就是要保持战略定力,围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加强规划实施的评估和考核,扎扎实实把每一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就是要增强忧患意识,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进”就是要坚持走质量高、效益好、结构优、可持续的发展之路;就是要坚定不移推进各项改革向纵深发展、实现重点突破,牢牢把握以经济体制改革为引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就是要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密结合上海实际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着力提高供给质量;就是要全面实施好自贸试验区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两大国家战略,不断在围绕、服务和推进国家战略中取得新进展;就是要更加注重增进人民福祉,持续发力补短板,努力扩大人民群众获得感。
根据上述总体思路,并与“十三五”规划和本届政府提出的五年目标相衔接,建议2017年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见表七):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全市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70%左右;创新发展能力全面增强,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比例保持在3.8%以上,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8件左右,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45家左右;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新增就业岗位50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新增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5万套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国家价格调控目标保持衔接;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环保投入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比例保持在3%左右,完成低效建设用地减量7平方公里,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降低。
表七 2017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三、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根据2017年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建议做好以下八个方面25项重点工作:
(一)在新的更高起点上深化自贸试验区建设,加强改革开放各项措施的系统集成
1、纵深推进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在自贸试验区三年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基础上,对照国际最高标准,全力加强改革开放各项措施系统集成,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深入推进投资管理制度创新,完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大金融服务、会计审计、文化教育、装备制造等产业领域开放力度。探索更高标准贸易便利化,拓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推进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常态化运作,进一步扩大试点类型和规模;探索建立区港一体的自由贸易港区,研究推动洋山保税港区和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口岸功能与保税功能整合优化。加强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与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进一步拓展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建设人民币全球服务体系,探索金融业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深入推动浦东新区一级地方政府管理体制和监管模式创新,进一步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商事制度等重点领域改革,推进浦东新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
2、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力度。坚持以国资管理创新带动国企改革发展,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转制科研院所引入战略投资者,加快推进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以创新发展、重组整合、清理退出“三个一批”为抓手,调整优化国资布局结构,提升国资运营平台运作效率。着力优化非公经济发展环境,贯彻落实国家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意见,进一步落实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平等发展的改革措施。深入推进政府“放管服”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把更多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范围,对保留的审批事项推广告知承诺制。全面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再取消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和评估评审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综合执法与行业监管协同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出台本市社会信用条例,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积极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电子政务云基本框架,把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所有服务事项接入网上政务大厅,实现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大厅的衔接通办。
3、进一步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加强引进外资工作,创新利用外资管理体制和服务网络,实施制造业招商引资三年行动计划,加大制造业重点外资项目跟踪推进力度,完善市、区、开发区三级联动的投资促进工作网络和全流程服务机制。实施总部经济提质专项计划,完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人才引进、人员出入境和通关便利等支持政策,推动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拓展贸易、研发、物流和结算等全球营运功能。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支持企业承接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和互联互通建设项目,完善信息服务、金融服务、风险防范等“走出去”服务体系。切实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在综合交通建设、产业有序转移等领域加强合作;推动落实长三角城市群规划,继续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在通关一体化建设、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深化合作。积极帮助对口支援地区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加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持续推进创新发展
4、全力建设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群筹划国家实验室,集聚创新单元、研究机构和研发平台,构建协调创新网络,研究部署若干大科学计划。全力推进上海光源二期、超强超短激光实验装置、活细胞结构与功能成像平台等大科学设施建设,推动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项目开工建设。加快制订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开放共享制度,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大科学设施管理运行新模式。高标准推进张江科学城规划建设,加快重大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微技术工研院、材料基因组工研院,在智能制造、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领域建设一批共性技术研发与转化的功能型平台,进一步提升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上海产业技术研究院等专业化服务平台能级。
5、加快推进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进一步落实国家授权上海先行先试的10个方面改革举措,在海外人才出入境便利、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科技创新板等方面进一步扩大试点成果,加快推动投贷联动试点和民营张江科技银行筹建,积极争取天使投资税收政策落地,加快探索外资创投项目管理新模式。健全市场导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完善企业技术创新鼓励政策,进一步扩大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和成果转化自主权,大力促进科技服务业加快发展。
6、着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全面落实“人才30条”政策,加快张江国际人才试验区建设,完善领军人才管理办法,着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支持行业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深化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构建多元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深入推进杨浦区和上海交通大学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科技创新集聚区,推动众创空间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三)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升实体经济能级和水平
7、大力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围绕保持制造业合理规模和比重的目标,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方向,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重点领域,着力优化制造业发展环境和配套政策。完善重大产业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形成全市合力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和落地,编制实施重点产业项目三年滚动计划,推进实施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加快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推进建设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简化技改项目审批流程,鼓励企业采用新技术新模式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组织开展“上海品质”建设工作,加强企业品牌建设,扩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产业园区提质增效,鼓励国家级市级开发区与乡镇工业园区联动发展,加强“区区合作、品牌联动”。着力优化制造业营商环境,加强土地规划、财政金融、专业人才等政策支持,进一步提高郊区和园区发展先进制造业的积极性。持续推动整区域、整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开展桃浦、南大等区域调整项目验收工作,继续推动吴淞、高桥等区域转型发展,实施产业结构调整项目1000项。
8、着力促进服务业提升能级。进一步增强“四个中心”功能,促进金融、航运、商贸等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快集聚总部型功能性金融机构,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大力促进金融要素市场发展;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建立健全金融综合监管和功能监管机制,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加快发展平台经济,加快引进和培育壮大贸易型总部企业,深化亚太示范电子口岸建设,加快建设服务全国、面向国际的大宗商品市场。建成洋山深水港四期工程,促进航运金融、邮轮经济等航运服务业加快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行动,着力解决“四新”经济发展中的瓶颈问题,完善政府采购、重大装备首台套、软件首版次、材料首批次等支持政策,聚焦大数据、互联网教育、网络视听、虚拟现实等新兴产业建设一批“四新”经济创新基地。继续推进静安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和本市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发展科技研发、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实施生活性服务业提质专项行动计划,促进家政、健康、养老等服务业扩大供给和提升品质。
9、进一步帮助企业降本减负。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推进实施本市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和制度性交易成本相关措施,在降本增效中提升企业发展活力。继续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扩大进出口环节收费减免范围,研究取消或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措施。完善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运作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四)着力促投资、扩消费、稳外贸,努力保持经济平稳增长
10、加快重大项目和重点区域建设。全年计划安排正式重大项目120项,其中年内新开工14项,基本建成10项,安排预备项目13项。新开工建设军工路高架、虹桥污水处理厂等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浦东国际机场三期、北横通道等在建重大项目,建成轨道交通8号线三期、9号线东延伸、17号线,新增运营线路55公里。加快重点区域功能开发,全面建成虹桥商务区核心区,启动建设国际旅游度假区发展功能区,推进临港地区国际智能制造中心建设和产城融合发展,加快世博园区、前滩等区域开发建设。加快推进黄浦江两岸地区公共空间建设规划编制和重点区段重点项目建设,确保年底黄浦江从杨浦大桥到徐浦大桥45公里公共空间贯通开放,把黄浦江两岸建设成为服务于市民健身休闲、观光旅游的生活岸线。
11、促进消费需求扩大和结构升级。实施新消费引领专项行动计划,加快传统商业转型和智慧商圈建设,大力发展社区商业,加快培育发展体验式消费、融合性消费等新模式新热点,着力提升消费供给品质。深化会商旅文体联动发展,促进旅游、文化、健康等服务性消费,进一步增加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数量。深入推进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实施市场流通创新专项行动计划,在快速消费品、农产品等领域推广物流标准化降本增效模式。
12、着力推动外贸优进优出。加快实施贸易便利化提速专项行动计划,推动洋山保税港区扩区,支持转口、离岸、集拼等贸易方式发展。推进实施自主品牌出口增长计划,鼓励外贸企业创立自主出口品牌,通过国际产能合作、对外承包工程等方式带动装备和产品“走出去”。强化进口集散功能,扩大先进技术、关键零部件等进口,支持外贸综合服务商等新业态发展,加快建设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电子信息、航空航天等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加工贸易发展,推进集成电路全产业链保税试点。全面推进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知识密集型的技术贸易,建设一批服务贸易示范基地、示范项目。
(五)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着力推进绿色发展
13、持续抓好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在前两轮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基础上,结合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水环境治理、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大力实施第三批22个市级重点区块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加快完善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常态长效机制,将整治完成地块纳入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覆盖范围,抓紧开展后续规划编制和调整工作,稳步推进整治地块二次开发和生态建设。
14、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打好中小河道整治攻坚战,加强源头治理、注重水岸联动,全面推行河长制,着力推进截污纳管、雨水泵站改造,确保年底前完成471条段总长度631公里中小河道整治任务,全市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全面完成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公用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老旧车限行淘汰和港口船舶减排,继续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启动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序推进污染场地调查评估和治理修复。完成外环生态专项,浦江、嘉北、广富林郊野公园开园运营,为市民提供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的生态游憩空间。坚持生态立岛,全面落实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发展“十三五”规划,强化生态底线约束,严格按照规划加强建筑风貌管控,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15、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完善城市更新实施机制,落实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支持政策,完成低效建设用地减量7平方公里。完善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推进存量工业用地盘活利用。加强海洋资源开发保护。推进节能低碳循环发展,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继续实施重点企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深化碳交易试点,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巩固和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启动建设一批湿垃圾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
(六)织就更加密实的民生保障网,扩大市民群众获得感
16、努力扩大就业创业。深入开展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和创业型城区创建,全年新增就业岗位50万个,帮助1万人成功创业。完善就业援助、职业见习等机制,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离土农民等重点群体就业,继续做好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切实加强“零就业家庭”跟踪服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和“双证融通”试点。积极做好第四十六届世界技能大赛申办工作。
17、完善住房保障和社会保障体系。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和大型居住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做好第六批次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供应工作,建立廉租住房租金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新增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5万套。稳步推进旧区改造、旧住房综合改造和低收入农户危旧房改造,完成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48万平方米、郊区城镇旧区改造4.4万平方米,实施旧住房综合改造300万平方米。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严格执行各项调控政策,加强土地交易资金管控和市场监管,增加商品住房用地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统筹提高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等待遇水平,修订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启动实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自愿购买商业保险试点,扩大建筑业工伤保险覆盖面。
18、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持续推进养老机构和社区综合性、一站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年新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7000张,新增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80家、长者照护之家50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40家。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实现社区托养机构与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签约基本覆盖,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全面深入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调整完善评估标准和评估指南。探索建立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
19、稳步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发展。制定发布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化、标准化、均等化。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取消药品加成,深化药品采购供应机制改革;全面实施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积极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机构儿科产科建设,全面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编制实施“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升市民健康水平。稳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整体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启动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携手共进计划,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扩大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成历史博物馆,开工建设上海图书馆东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增加文化设施的公益性服务内容。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创新体育赛事组织管理机制,推进各类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加快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产业。积极支持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完善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机制,加快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和重点项目建设,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加强双拥共建,推动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新格局。
20、着力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密切监测“菜篮子”等重要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变化,创新流通模式,降低流通成本,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新建30家新型示范性标准化菜市场和300家社区智慧微菜场。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减少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强化重点领域成本规制、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严肃查处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七)深入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进一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21、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品牌创建、质量安全监管,切实抓好 “菜园子”、“菜篮子”工程,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大力扶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促进农村一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深化农村改革试点,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继续推进镇级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
22、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加快编制郊野单元规划和村庄规划。提高郊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水平,加快建设郊区轨道交通和干线公路,推进郊区城镇旧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加快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支持闵行区建设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因地制宜推进镇域发展,积极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更新利用,启动一批特色小镇建设。引导农民进城进镇居住,建设一批农民集中居住项目。
23、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加强农村综合环境整治,完成6万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完成涉及5万户的村庄改造,建设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统筹配置郊区农村地区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公共服务资源,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开展提升农村风貌建设试点,启动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加大农村综合帮扶力度,聚焦农村经济相对薄弱地区和低收入农户持续开展精准帮扶。
(八)创新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
24、全面加强城市管理和安全保障。加快建立城市管理标准体系,深化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加大对群租、非法客运、违法建筑、无序设摊等城市顽症整治力度,拓展城市网格化管理领域。加强综合交通管理,持续开展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管理常态长效机制。着力改善道路通行能力,建成区区对接道路10条,实施拥堵节点改造项目100个。强化“三合一”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治,为100个老旧住宅小区增配或改造消防设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地下空间、油气管线、老旧住房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深入实施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全面实施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加强食品安全法规标准建设,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执法力度,强化食品安全群防共治和全过程监管。
25、着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持续加强人口服务管理,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完善居住证制度,严控人口规模。强化基层基础,启动建设第二批基本管理单元,实施社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规范居村委会服务群众制度。全面完成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完善物业管理制度,完成2000万平方米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和60万户老旧小区供电设施改造。深化群团组织改革试点,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健全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制度,加大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多元化解机制,加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反恐怖安全防范,完善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打击治理机制,深入推进平安上海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