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18年02月28日 )

(2018年1月29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各位代表:

受上海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关于上海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7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上海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当好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力以赴抓推进、抓落实、补短板,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好于预期,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成效进一步显现,民生保障持续加强,全面完成了本届政府和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见表一)。

(一)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实体经济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保持平稳增长,全市生产总值突破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6.9%,发展稳定性和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就业形势保持稳定,全年新增就业岗位57.9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3.9%。物价涨幅稳中趋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7%,涨幅回落1.5个百分点。

二三产业协同增长。工业生产明显好于预期,服务业克服房市和股市回落影响实现平稳发展(见图1)。大力推动制造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制定实施本市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50条”意见,落实“中国制造2025”上海行动纲要,协调推进一批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全年工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6.4%,增速为2012年以来最高。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制定发布本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实施意见,C919国产大型客机成功首飞,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产值增长5.7%,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0.8%。服务业在平稳增长中优化结构,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7.5%,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为69%,信息服务业、金融业以及与实体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生产性服务业保持较快增长。

内外需求同步回升。投资增长总体平稳,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完成7246.6亿元,比上年增长7.3%。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见表二),轨道交通17号线、9号线三期、黄浦江上游水源地金泽水库工程等16个项目建成,虹桥污水处理厂、金砖银行总部大楼及配套设施、上海图书馆东馆、上海博物馆东馆等22个项目开工建设,全年完成投资1342.9亿元。消费升级态势明显,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为1.2万亿元,增长8.1%,电子商务交易额增长21%;迪士尼乐园开园运营一周年游客量超过1100万人次,上海购物节、上海旅游节等会商旅文体联动示范项目成功举办。外贸增速明显回升,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3.2万亿元,增长12.5%,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全市比重超过40%。

(二)自贸试验区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两大国家战略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进一步增强

自贸试验区建设全面深化。全力推进落实《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研究制定自由贸易港实施方案,“三区一堡”建设加快推进(见表三)。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区内新注册企业累计超过5万户,自贸试验区实到外资、外贸进出口额占全市比重分别超过30%和40%。

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取得新进展。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全面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落实落地,6个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启动建设,创新创业环境持续优化(见表四)。落实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推进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意见,加大海外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新当选中国科学院院士10人,占全国16.4%。科技成果转化活跃度提升,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1.5件,比上年增长17.9%。

重点领域改革深入推进。持续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全年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119项,制定出台当场办结、提前服务、当年落地“三个一批”改革实施方案。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在浦东新区全面实施改革试点基础上,116项改革试点事项中75项在全市复制推广、17项在全国复制推广。着力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一批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完成一批企业集团开放性市场化联合重组,遴选一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制定实施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项目建设,信用联合奖惩子系统上线运行。深化价格改革,建立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开放型经济发展能级不断提升。利用外资结构持续优化,制定实施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修订完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政策,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成为全市利用外资第一大行业,全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累计达到625家,其中亚太区总部达到70家;制定实施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上海科创中心建设若干意见,外资研发中心累计达到426家。制定发布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与超过20个沿线国家和重要节点城市建立经贸合作伙伴关系,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额占全市比重达到1/5。制定出台本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推动长江生态修复与环境保护,推进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组建长江经济带航运联盟。积极推动长三角区域合作和联动发展,沪通铁路等一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项目加快建设,长三角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深化治理方案启动实施。进一步做好对口支援和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全年安排专项资金45亿元,实施各类项目908个。

(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加快落实。实施新一轮降低企业负担措施方案(见表五),全年新增减负超过500亿元。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建立服务企业联席会议制度,上海市企业服务云上线。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制定加强本市各区招商引资统筹工作指导意见,强化土地资源统筹和产业项目准入管理,推广“区区合作、品牌联动”。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和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全年完成产业结构调整项目1436项,实施桃浦二期等重点区域调整17个,实现低效建设用地减量8.4平方公里。

城市服务功能不断提升。金融市场资源配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债券通”启动试点,中央结算公司设立上海总部,全年金融市场交易总额达到1428.4万亿元(见图2),上海在“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中的排名从上年第16位跃升至第6位;金融风险总体可控,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率持续“双降”,年末不良贷款率为0.57%。国际贸易中心集聚功能进一步增强,成功争取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落户上海,全年展览规模突破1750万平方米,居世界城市首位;全年上海口岸进出口总额占全国比重接近30%,商品销售总额比上年增长12%。现代航运集疏运体系和航运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全球最大自动化码头洋山深水港区四期开港试运行,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连续八年位居世界第一,吴淞口国际邮轮港接待游客人数稳居亚洲第一、世界第四,国际海事亚洲技术合作中心在沪成立,国家级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启动建设。智慧城市应用服务加快推广, “市民云”用户数达到763万个,家庭光纤宽带用户平均接入带宽达到100兆比特/秒左右,增长70%左右。

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财政收入在高基数下实现平稳增长,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42.3亿元,比上年增长9.1%;非税收入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11.7%,为全国最低。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8988元,增长8.6%,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分别增长8.5%和9%。企业效益持续转好,预计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10%左右。

(四)民生保障工作切实加强,人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

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平稳推进镇保制度调整,将小城镇社会保险整体纳入国家基本社会保险制度,制定实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意见,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最低工资等民生保障标准。稳步推进住房保障和旧区改造,全年新增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8万套,完成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49万平方米、受益居民2.4万户。持续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建立,制定出台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实施意见,全年供应租赁住房用地80公顷,可形成租赁住房供应能力近3万套。完善创业带动就业长效机制,帮扶引领成功创业12628人。成功申办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在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完善。深化完善“五位一体”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立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制度,在徐汇、普陀、金山等三个区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高(见图3),新增公办养老床位7088张、长者照护之家54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81家。出台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加强养老护理队伍建设,对2.2万名养老护理人员进行技能培训。

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稳步提高。制定发布本市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化、标准化、均等化。教育综合改革取得积极进展(见表六),坚持立德树人,加快建设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社会教育培训秩序。出台“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开展“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和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保险工作平稳推进。制定出台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推进“文化上海云”建设,完善公共文化三级配送体系,大世界非遗中心、世博会博物馆、上海交响音乐博物馆对外开放。成功申办2021年世界赛艇锦标赛和2019年世界武术锦标赛,举办首届城市业余联赛,全市新建市民健身步道75条,新建改建市民球场65片、益智健身苑点210个。全力抓好“菜篮子”工程建设,全年新建改建标准化菜市场33家、社区智慧微菜场310家。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加快实施一批军民融合重点项目,配合驻沪部队基本完成全面停止有偿服务工作,国防动员、双拥共建、优抚安置工作进一步加强。

城乡发展一体化深入推进。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获国家批准,镇村规划体系逐步完善,推进闵行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新场、吴泾、东平、安亭、罗泾和庄行等6个镇入选第二批中国特色小镇。制定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推动整建制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家庭农场累计达到4516户。制定新形势下促进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发展指导意见,基本完成村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完成涉及5万户的村庄改造,建设生态公益林4.3万亩、生态廊道2.2万亩。截至2017年底,廊下、嘉北、青西、长兴岛、浦江、广富林等6座郊野公园建成开园。实施离土农民就业促进专项计划,编制农民集中居住专项规划,有序推进农民集中居住项目建设。

(五)生态环境补短板工作持续发力,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进一步加强

生态环境补短板工作取得成效。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见表七),全力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基本消除“五违”问题集中成片区域。第一轮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完成。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力有效推进,建立市、区、街镇三级河长体系,城乡中小河道综合整治任务全面完成,中小河道基本消除黑臭。全面完成首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成效显现。制定

发布关于促进和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新一轮三年行

动计划重点项目加快建设。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新成效,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率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城市精细化管理着力加强。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城市网格化管理实现市、区、街镇、居村四级全覆盖,群租、非法客运、无序设摊等城市管理顽症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成功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全面实施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持续从严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牢牢守住城市安全底线,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地下空间、油气管线、电梯、老旧住房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数、死亡人数比上年分别下降3.9%和7.2%。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启动实施,大力推进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全面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黄浦江两岸45公里岸线公共空间实现全线贯通开放,开展黄浦江核心段岸线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深化。完善人口综合调控和服务管理,发布实施新修订的居住证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落实街道综合管理权实施办法,出台规范居村功能、畅通为民服务指导意见,66个基本管理单元建成运转。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智慧公安建设全面启动,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快建设,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多元化解机制不断完善,电信网络诈骗等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得到有力整治,平安上海建设取得新成效。

同时,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一是实体经济能级有待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业持续回升的基础仍不牢固,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步伐仍待加快,新兴产业需加快培育提升,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任务还很繁重。实体经济发展仍面临不少困难,制约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需着力帮助解决,服务企业的意识和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深化改革创新仍需攻坚克难。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需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对标兄弟省市先进经验,营商环境改革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城市创新活力、动力和能力仍需增强,科技成果转化效率有待提高,创新创业生态系统需进一步完善。政府服务和管理效率需继续提升,各项改革措施系统集成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城市管理和社会民生补短板任务仍然繁重。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仍然艰巨,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垃圾综合治理需持续用力。就业结构性矛盾仍较突出,养老服务供给质量需持续提升。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仍需着力缩小,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有待加快转变。市民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优质资源的需求日益增长,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仍显不足。城市生产安全、运行安全、网络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还有许多薄弱环节,超大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精细化程度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从国际看,世界经济短期企稳向好,但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从国内看,我国经济总体保持稳中向好态势,推动高质量发展是确定发展思路、制定经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根本要求。从本市看,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一系列重大机遇和有利条件,但创新转型依然任重道远。为此,全市上下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好中知难,奋力拼搏,努力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做好2018年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十一届市委三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新作为”重要指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强化创新驱动,突出制度供给,扩大服务功能,创造品质生活,加快推进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五个中心”建设,全面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着力构筑上海发展的战略优势,全力打响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品牌,全面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当好新时代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

根据上述要求,与“十三五”规划、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新一届政府提出的目标相衔接,建议2018年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经济发展质量效益进一步提高,全市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保持稳定;创新引领作用持续增强,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比例保持在3.8%左右,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45件左右,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45家左右;人民生活质量持续提升,新增就业岗位50万个,城镇调查失业率和城镇登记失业率都稳定在4.3%以内,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新增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5.5万套,新建和转化租赁房源20万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与国家价格调控目标保持衔接;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

环保投入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比例保持在3%左右,完成低效建设用地减量7平方公里,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下降(见表八)。

三、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围绕率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议做好以下九个方面31项重点工作:

(一)以自贸试验区建设为突破口,加快形成全面改革开放新格局

1.高标准打造自贸试验区升级版。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全力打造自贸试验区“三区一堡”。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风险压力测试区,依托洋山深水港和浦东国际机场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实施“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境内关外管理制度,加快建立一整套以国际业务为重点、开放度最高、国际竞争力最强、风险防控有效的贸易便利化制度体系和口岸监管新体制;以我国大幅放宽金融业外资市场准入为契机,依托自贸试验区国家金融开放“压力测试”平台,着力吸引一批金融业外资项目率先落户。加快建设开放和创新融为一体的综合改革试验区,实行更高水平的投资贸易便利化政策,进一步扩大行业开放和市场准入,积极争取在更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领域率先放宽或取消外资股比限制及相关资质要求;继续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率先公布实施涵盖各通关环节的平均通关时间。着力打造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先行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动市场准入审批事项改革全覆盖,把不涉及法律法规调整的改革事项推广到全市,在解决企业办证难问题上取得新突破;深化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在浦东新区深化“三全工程”建设,实现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六个双”监管机制全部门、全行业覆盖。加快建设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市场主体走出去的桥头堡,搭建投资贸易和金融服务新平台。强化自贸试验区与全市改革的联动,持续放大政策集成效应。

2.加快形成全方位开放新优势。举全市之力精心筹办好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将博览会打造成为世界各国展示国家形象、开展国际贸易的开放型合作平台,建设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标志性工程;全力做好城市服务保障各项工作,为博览会提供安全、有序、高效、便捷的城市运行保障,主动配合做好招展招商、论坛活动、新闻宣传等各项筹备组织工作,办好“虹桥国际贸易论坛”,建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6天+365天”交易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博览会的溢出效应、衍生效应和放大效应。着力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深化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支持企业建设出口商品“海外仓”和海外运营中心,培育形成一批高能级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着力推动新形势下利用外资结构优化和能级提升,落实落细已出台的提升利用外资能级政策,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拓展贸易、研发、结算等全球营运功能,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重大科研项目和研发平台建设。落实国家部署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行为,促进企业稳妥“走出去”,加强对境外投资统筹协调、风险防范和事中事后监管。

(二)深入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着力提升集中度和显示度

3.全力推进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国际先进的大科学设施集群,开工建设硬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加快推进上海光源二期、超强超短激光实验装置、软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用户装置、活细胞结构与功能成像等线站工程等项目建设,同步研究形成重大科学设施开放共享和第三方管理方案。谋划布局一批新的大科学设施和大科学计划,力争国家海底长期科学观测系统、高效低碳燃气轮机装置等大科学设施获国家批复并启动建设,争取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落户。完成张江国家实验室组建方案,力争成为首批国家实验室。高标准建设张江科学城,推动首批重点项目加快落地,加快园区向城区转变,着力建设世界一流的科学城。

4.启动建设新一批功能型平台和重大科技专项。进一步完善支持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在已启动6个功能型平台基础上,再加快启动建设一批功能型平台;加快探索实行市场化激励的动力机制、企业化管理的运行模式以及合同式管理、机构式资助等财政支持方式,为共性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强有力支撑。加快推进硅光子、国际人类表型组等首批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建设,启动建设脑与类脑智能等新一批市级专项。

5.着力营造良好的“双创”环境。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推动国家授权的10项先行先试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推动新型产业技术研发组织等改革举措尽快落地,争取投贷联动等改革试点方案尽快获得国家批复,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等方面形成新的试点方案。促进科技成果加速转移转化,深化落实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和行动方案,引导高校院所建立健全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深入推进两批共7个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继续推进紫竹、杨浦、漕河泾、嘉定、临港、松江G60科创走廊等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特色发展,推动众创空间资源整合和专业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形成创新“场效应”。加快引领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强化中国(浦东)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上海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功能。

6.打造众人青睐的人才发展生态。在落实普适性人才政策“30条”基础上,发布实施人才高峰工程行动方案,在光子科学与技术、脑科学与人工智能等本市有基础有优势能突破领域,率先启动人才高峰建设试点。大力引进培育国际化高端人才,加大浦江人才计划投入力度,加强海外人才引进和服务,多层次多渠道引进海外优秀人才。

(三)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

7.全面加强上海品牌建设。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和品牌战略,研究制定打响上海服务、上海制造、上海购物、上海文化四大品牌的具体工作措施,聚焦重点领域发力,不断提升服务和产品的品质、知名度和美誉度。打响“上海服务”品牌,全面提高城市核心服务功能,深化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高端化拓展、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提升,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强化重大功能性项目和服务平台支撑,加快提升服务经济能级,提升在全国乃至全球服务配置资源能力。打响“上海制造”品牌,瞄准产业价值链高端,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继承发扬老品牌,做大做强新品牌,加快培育一批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全球知名品牌。打响“上海购物”品牌,大力集聚全球消费品知名品牌,深入实施新消费引领专项行动计划,深化会商旅文体联动发展,做大做强上海国际购物节、上海时装周、上海国际旅游节等一批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特色消费节庆活动,加快建设国际消费城市。打响“上海文化”品牌,加快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盘活用好红色文化、海派文化、江南文化等宝贵资源,全面实施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50条”,加快推进上海博物馆东馆、上海图书馆东馆等一批标志性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大力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8.全力推动制造业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全力促进重点行业稳增长,支持和引导汽车、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行业把握消费升级换代、国内外市场回暖等机遇,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升产品品质,扩大优势产能市场占有率。着力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贡献度,加大重大产业项目协调推进力度,加快中芯国际、华力二期、和辉光电二期等项目建设进度,协调推进华大半导体、华为无线通讯、蔚来电动汽车、海尔智谷等项目,加快培育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与高端医疗器械等世界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加快布局和培育新增长点和新动能,引导企业加大创新和技改投入,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领域加快布局一批带动性强、成长性好的大项目,积极支持新生代创新企业和成长性中小企业发展,着力吸引和培育一批“隐形冠军”和“独角兽”企业。推动产业园区提质增效,抓住土地供应和产业准入两个关键,加强各区招商引资统筹工作,鼓励国家级、市级开发区和乡镇工业区通过品牌、管理和股权等多种合作方式,实施资源整合和联动发展。坚定淘汰“三高一低”落后产能,推动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整体调整转型,实施产业结构调整项目1000项左右。

9.着力增强城市服务功能。加快建设国际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着力提升金融、商贸、航运等现代服务业能级。进一步吸引总部型功能性金融机构集聚,推进原油期货上市和“沪伦通”工作,提升金融市场服务功能,支持普惠金融、科技金融和绿色金融发展;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完善金融综合监管机制,设立地方金融监管局,加强对非法集资活动和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测、防范和整治,依法稳妥处置重点风险案件,协调做好金融开放创新和风险防范工作,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加快集聚贸易型总部和功能性贸易平台,吸引和培育一批全球采购中心、分拨中心、营销中心等,推进国家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和国家供应链体系试点城市建设。进一步完善国际航运中心集疏运体系,加快发展航运金融、邮轮经济等航运服务业,持续推进吴淞口国际邮轮港建设,加快推进国家级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深入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支持研发设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检验检测认证、供应链管理等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加快发展,加快实施生活性服务业提质专项行动计划。推进全域旅游创建试点,打造浦江游览等世界级旅游精品。着力建设智慧城市,实施智能上海行动,在生产经营、健康管理、食品安全等领域推进一批应用示范项目;建设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布局城域物联专网,实现千兆宽带市域全覆盖。

10.切实加强企业服务工作。完善上海市企业服务平台功能,制定发布惠企政策清单和涉企公共服务清单,推动各部门和专业服务机构入驻企业服务云开设“旗舰店”,加快各区服务平台建设,找准企业热点、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围绕企业需求提供精准化服务。大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继续清理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修订重点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有针对性地支持一批重点企业加快升级改造。进一步发挥好本市政府引导基金和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

11.全力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全年计划安排重大工程正式项目126项,其中新开工14项、建成18项,安排预备项目22项,力争年度投资超过1350亿元。新开工建设沪通铁路(太仓-四团)上海段、白龙港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二期、虹桥商务区核心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等项目,加快建设北横通道、世博文化公园、上海LNG储罐扩建工程等项目,建成竹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轨道交通5号线南延伸工程、13号线二期和三期工程等项目。针对重大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中面临的瓶颈问题,健全“一库、二计划、五优化”工作机制,做深做实项目建设方案,加快推进动迁腾地、项目审批等工作,全力促进重大项目早开工、早建成。

(四)切实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推动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

12.全面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全面落实上海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针对办理施工许可、纳税、开办企业、获得电力、跨境贸易等事项加大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力度,明显减少环节、减少时间、减少成本,争取相关领域短板弱项明显改善。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完善承诺式准入等管理方式,巩固和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成效,切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13.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采取“流程再造、分类审批、提前介入、告知承诺、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等措施,对不同类型的投资项目实行分类服务管理,进一步整合审批资源、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审批成本。深化当场办结、提前服务、当年落地“三个一批”改革,建立市、区、街镇、居村四级全覆盖的“三个一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着力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网上政务大厅一站式办事服务能力,实现重点政务服务全程网上协同办理,大力推进政务数据集成整合、互联共享、协同应用和统一管理,加快实现全市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全部迁上政务云。全面实行企业市场准入“全网通办”、个人社区事务“全市通办”、政府服务信息“全域共享”,在推进网上审批、网上服务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数据平台,加快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的统计体系。

14.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攻坚。围绕管资本为主加快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探索推进国资监管机构、国资运营平台和国有企业联动改革,增强国资平台公司运营功能;持续推动国有企业集团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推进一批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集团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鼓励民间资本依法进入民生领域、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环境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一照通办、一码通用、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优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等登记方式,推进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加快实施全程电子化登记。深入实施社会信用条例,在环境保护、河道治理、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政务诚信建设示范试点,出台一批行业领域信用联合奖惩制度。深化资源价格改革,完善电价和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五)发挥长三角核心城市功能,在更高起点上深入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15.主动服务促进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加强区域发展规划对接,研究制定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聚焦重点领域提升合作质量,统筹推进交通、信息、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服务水平;加强长三角能源合作,进一步提高区域能源互联互保和应急处置能力;以治水治气为重点,着力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联防联治联控;加快建设长三角区域协同创新体系,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培育跨区域科技服务市场。推动市场体系统一开放,加快打造市场规则统一、行业标准互认、要素自由流动的区域营商环境。创新做实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扎实做好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联席会议轮值方工作。

16.积极促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推进落实本市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规划。以持续改善长江水质为核心,共同推进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深化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推动集装箱江海联运发展,提升长江黄金水道通航能力。同时,全力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与对口支援工作,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扎实推进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等工作,切实帮助对口支援和扶贫协作地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17.加快打造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桥头堡。全面落实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加快推进实施六大专项行动和60项行动举措。深化经贸合作,加快建设“一带一路”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中心,加快设立综合性经贸投资促进服务平台。加强金融服务支撑,完善面向“一带一路”的投融资服务体系,支持在沪金融市场和交易机构与沿线国家(地区)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间的双边业务和股权合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电站、港口、道路建设等领域,打造联接“一带一路”主要节点城市的国际海空枢纽。

(六)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着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18.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定实施绿色农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都市现代绿色农业,不断提高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率,努力提高绿色农产品比重。高标准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蔬菜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着力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应用示范,推广清洁健康养殖技术和秸秆、蔬菜废弃物、畜禽粪便等综合利用技术,实行种养结合的循环农业技术模式。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完善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平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水平,带动农民增收。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扎实开展镇级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19.切实提高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创新村庄规划编制方式及实施路径,加快编制新市镇规划,打造一批体现上海国际大都市特点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美丽乡村示范村镇。强化乡村自然风貌保护和建设风貌引导,打造现代化农村风貌设计示范点,引导农民有序向城镇集中居住。整区域推进农村生态和人居环境建设,加大力度整治农业面源污染,继续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和村庄改造,完成10万户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和涉及4万户的村庄改造。

20.着力补齐郊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完善农村公路网,健全乡村道路长效管养机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向郊区农村倾斜,鼓励教育、卫生、文化等专业人才向郊区农村流动。推进农村社区为老服务综合体、老年人日间看护点和农村睦邻点建设,改造40家农村薄弱养老机构,提升郊区农村养老服务质量。完善农村综合帮扶机制,聚焦纯农地区和生态保护区低收入农户群体开展精准帮扶。

(七)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和社会治理创新,努力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

21.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启动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扩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完善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机制,集中整治城市治理顽症。加强社会化协同管理,健全城市网格化管理体系和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推动城市共建共治。采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提升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加快建设城市基础数据库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动城市运行实时感知、智能管理。充分发挥标准化引领作用,加快城市综合管理标准体系建设,修订城市维护管理办法。实施黄浦江两岸公共空间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在贯通开放的基础上着力提升公共空间品质和功能。

22.坚决守牢城市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聚焦消防、轨道交通、道路交通、高层建筑、地下空间、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在全市范围认真开展各类风险点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摸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及时抓好整改。全面加强城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提高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完善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分类监管、全程追溯等机制,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23.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做好超大城市人口综合调控和服务管理,稳步实施新修订的居住证管理办法。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认真总结和推广本市基层治理典型经验,优化基层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推进建设第二批基本管理单元,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治理。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全面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预警和疏导化解,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推进智慧公安建设,发挥智慧公安数据中心和综合服务平台效用,制定出台智能安防设施等一批技术标准,加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密落实反恐怖工作措施,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上海。

(八)持续用力补齐民生短板,稳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24.提高就业质量和市民收入水平。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实施新一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计划,帮扶引领成功创业1万人;启动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筹办工作,制定实施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着力构建工学结合、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落实重点群体增收政策,瞄准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小微创业者等重点群体,分类有序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黄浦、嘉定和金山等区开展国家级专项激励计划试点,带动城乡居民持续增收。

25.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进租赁住房土地供应和项目建设,多渠道筹措供应租赁住房;研究制定金融、公共服务等相关配套政策,建立住房租赁服务平台,支持和培育一批规模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和代理经租企业加快发展,支持租赁住房项目建设和后续运营,新增代理经租房源9万套。深化完善“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按照新调整的廉租住房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扎实做好申请审核和配租工作,推进第六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轮候选房工作。深化城市有机更新,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保护为主,建立健全最严格的历史风貌保护制度,推进第二批131个历史风貌街坊保护;坚持实物安置和货币化安置并举,完成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40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9万户,实施旧住房综合改造300万平方米、受益居民6万户。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不动摇、不放松,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和购房行为,继续严格执行限购限贷政策,持续强化市场监管,平稳增加商品住房供应和土地供应,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6.健全养老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五位一体”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在全市全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为符合条件的长期护理保险参保老年人提供300万人次的居家照护服务,新建50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80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新增7000张养老床位。探索失智老人照护服务标准,改造1000张失智老人照护床位,建立本市重残养护和养老服务资源的共享机制。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养老金等保障水平,稳妥实施养老金计发办法,启动第三代社保卡换发工作。

27.促进社会事业改革发展。全面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完善各领域公共服务标准和管理规范。坚持教育事业立德树人,加快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加强高校课程思政建设。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试点建设紧密型义务教育学区和集团,加大“家门口的好学校”建设力度,全面实施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促进学前教育有序发展,加强幼儿园和幼托机构安全规范管理,新建和改扩建35所幼儿园,开办20个社区幼儿托管点。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加快建设高水平地方高校和“高峰”“高原”学科。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建立教育培训市场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健康上海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健康预防管理,积极推进新华-崇明医疗联合体医保支付制度改革试点,继续做实“1+1+1”签约服务机制,提高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儿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实施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推进落实按病种付费等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任务,开展第三批医保药品带量采购试点;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实施临床重点专科计划,加快建设亚洲医学中心城市。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4500个居村综合文化活动室标准化建设,推进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会化连锁化管理,基本实现公共文化服务配送居村全覆盖。建好市民身边的体育设施,加快15分钟社区体育生活圈建设,在公园、绿地、大型居住社区等地新建和改建80条市民健身步道、60片市民球场、300个益智健身苑点。持续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着力提高主副食品供应保障能力,新建改建30家标准化菜市场、500家社区智慧微菜场。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强化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科技信息等重点领域军民融合;进一步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做好国防教育、民兵调整改革、人民防空和双拥优抚工作。

(九)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28.加快建设生态环境重大工程。举全市之力建设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加快实施生态岛建设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开工建设崇明生态保护能力建设项目和环岛生态景观道一期项目,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努力把崇明生态岛建设成为长江经济带生态大保护的标杆和典范。全面启动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力争开工建设吴淞江工程上海段。加快实施市级重点生态廊道建设,新建林地7.5万亩。加大绿地建设力度,新建绿地1200公顷、城市绿道200公里、立体绿化40万平方米。完善已建郊野公园的服务管理,加快建设松南、合庆、庄行等郊野公园。

29.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完善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推动“五违”整治转向无违创建。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巩固扩大中小河道环境治理成果。启动编制劣V类水体整治实施方案,加大雨污混接改造与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管力度,建成虹桥污水处理厂等重大项目。启动实施新一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聚焦石油化工、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重点领域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持续推进PM2.5和臭氧污染的协同控制。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土壤污染评估、治理和修复。启动新一轮金山地区环境综合整治。

30.大力推进垃圾综合治理。加快构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立健全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推动垃圾收运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巩固提升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实现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调整完善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规模和布局,加快推进老港再生能源利用中心二期等项目建设。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启动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开展装修垃圾源头收运、分拣、资源化利用全链条试点。

31.着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进一步落实能耗强度控制机制,加强能耗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持续推进能效提升,力争能耗总量增长控制在3%以内。加快推动全国碳排放交易系统建设,利用市场机制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研究制定本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对各区实行生态文明建设综合性评价考核,积极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加大可再生能源发展力度。落实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责任,完善监测考核和生态补偿机制。开展环境保护督察,进一步严格环境监管执法,以更大力度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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