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审查(新办)
- 项目代码(上海):310115MA1H9YGWX20245E2203002
- 项目名称:特斯拉储能超级工厂项目
- 项目状态:新办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特斯拉储能超级工厂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 许可机关: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文号:沪发改环资〔2024〕59号
- 许可决定日期:2024-05-06 12:05:00
- 行政相对人名称: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自:2024-05-06
- 有效期至:2026-05-06
- 许可内容:项目实施后,年用电量约9181万kWh,年天然气用量约699万立方米,折合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约20372吨标准煤(当量值)或35314吨标准煤(等价值,电力折标系数取2.8564tce/万kWh)。项目能效水平要求:单位储能电池生产能耗不超过0.509吨标准煤/兆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