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项目内容

2024年:新增1万个公共(含专用)充电桩、20个共享充电桩示范小区,完成1万个存量充电桩智能化替代

2023年:新增1万个公共(含专用)充电桩、10个共享充电桩示范小区

2022年:新增1万个公共(含专用)充电桩、10个出租车充电示范站、10个共享充电桩示范小区

2021年:新增1万个公共(含专用)充电桩、15个出租车充电示范站、10个共享充电桩示范小区

项目责任单位和实施主体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房屋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电力公司

实施主体:各区人民政府

职责分工

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房屋管理局负责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明确进度要求和落实措施,统筹组织各区开展项目具体工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加强统筹,推进存量充电桩智能化替代工作,和市房屋管理局共同负责共享充电桩示范小区建设;市交通委重点负责公共(含专用)充电桩和示范站建设。

市电力公司负责做好公共(含专用)充电桩、示范站(小区)电力接入支撑,落实相关电价支持政策。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区级发改、交通、房管等部门,落实公共(含专用)充电桩、示范站(小区)、存量充电桩智能化替代项目推进工作。

项目背景

为加快实施交通领域电能替代,适应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形势,尽快破解充电难问题,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充电需求,市委市政府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列入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2024年项目按照“更加注重系统谋划、注重直面难点、注重远近结合、注重协同配合”的总体要求有序推进公共(含专用)充电桩、示范小区、存量充电桩智能化替代三项建设任务。

政策文件

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4年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沪委办〔2024〕5号)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推进上海市民心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24〕72号)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24〕21号)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2〕12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进一步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规〔2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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